
中國律師揭穿中共迫害法輪功之非法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2022年09月20日訊】「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鍊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修鍊。法輪大法直指人心,指出真正修鍊就得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鍊自己的這顆心,叫修心性。」
「經億萬人的修鍊實踐證明,李洪志先生所傳的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鍊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讀了上面這段話,大家是不是以為出自法輪功學員之口?其實不是,這是中國大陸一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詞的一部份。

23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他們不僅闡明了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不僅論證了迫害法輪功的徹底非法,不僅當庭點名指出迫害元兇江澤民的反人類罪行,更有律師在法庭上仗義執言,憑藉紮實的法律功底,細緻的法理分析,嚴密的邏輯思辨,高超的辯護技巧,傾倒整個法庭,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
中國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詞,精彩紛呈,難以備述。今天,我們謹從眾多篇辯護詞中摘取一些片斷,奉獻給讀者。
謝燕益不做「官准律師」退律協 不辱使命仍維權
「你們現在不被審判,並不代表你們將來不被審判。」在法庭上用這句話來正告法官和公訴人的,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謝燕益。
2018年5月23日,「709案」律師謝燕益發聲明退出中國律師協會,不再承認自己是中共統治的中國執業律師,但他會做真正意義上的律師,用積累的經驗,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堅持他的使命。
聲明中,謝燕益指出:中國大陸一天不終結專制獨裁統治,不結束二戰結束以來最大的人道災難——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被持續迫害、製造冤獄,不結束壓制言論自由,不結束專制特權、奴役壓迫人民的現狀迫害等,一個人權至上、和平民主、法治的中國沒有初步建立起來以前,不再承認自己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職業律師。
謝燕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今這個世界最大的人權問題在中國,而中國最大的人權問題是法輪功。這麼多年,上千萬法輪功學員被公開迫害、歧視、判刑、勞教⋯⋯
他認為,解決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問題是解決整個中國其它問題的根本。現在有力量和辦法來實現這種清算、改變歷史:「關鍵大家要有行動和決心。我們面對的不是國家、政府,面對的是極少數邪惡分子和違法分子。清除他們,將他們繩之以法。於國於民,是百利無一害。」
2018年5月23日,「709案」律師謝燕益發聲明退出中國律師協會,不再承認自己是中共統治的中國執業律師,但會繼續維權。(維權網)
所以,在聲明中謝燕益寫到:「我們應當知曉,歷史上從沒有任何一個貌似強大的專制政權戰勝過一個覺醒的個體生命。我們應當知曉,隨著一個人性覺醒、神性復歸時代的到來,專制政權由於自身不斷腐敗墮落,其潰敗瓦解將不可避免,貌似強大的專制機器隨著人們普遍覺醒將轟然倒塌。」
律師團的六位律師:堅持信仰不構成犯罪 不受刑法懲治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一家三人被非法開庭。來自北京的六位律師: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首次以一個律師的群體出現在中共的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場面極其震撼!
六位律師聯合署名的辯護詞題目為:《憲法至上,信仰自由》,任何一位公民「踐行憲法權利無罪,堅持信仰無罪,傳播信仰無罪,宣講自己的苦難遭遇及澄清事實無罪!」為了向法庭闡明「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法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辯護詞寫道:
「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會知道,在刑法領域,無論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是屬於思想層面的,它不應受刑法處罰,更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是犯罪的處罰對象,不受刑法懲治。」
「傑佛遜針對一些人唯恐正道不行、邪教禍世的憂慮,有一段名言:『真理是偉大的,如果讓她自行其道的話,必然會盛行於世。真理是謬誤的強勁剋星,她無所畏懼,所向無敵,惟有害怕人們解除她的天然武器——自由地論爭和思辨;當批判被允許自由進行的時候,謬誤也就沒什麼可怕了。』」
「人是社會的主體,需要參與社會、參與歷史、自由地接受信息與社會生活的機會,否則,他的生活將缺少尊嚴;他的人性就得不到充分發展。信仰自由要真正實現,就必需表達自由存在,這已經是現代人文精神的一部份。」
張贊寧律師當庭指出主要證據來源不合法
法輪功學員吳紅衛,是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組織部幹部。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後,他曾多次遭到迫害。2015年8月5日,吳紅衛被源城公安分局綁架,多次刑訊逼供。
2015年11月27日,源城區人民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該案。當時江西華罡律師事務所張贊寧為吳紅衛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儘管法庭不允許鼓掌,但是旁聽席上還是忍不住一次次爆發熱烈的掌聲。辯護中,張贊寧律師當庭指出主要證據來源不合法。
他說:「辯護人在閱卷時驚訝地發現,有一份《證據調取通知書》,被調取單位是源城區610辦公室。我們知道,610辦公室是前總書記江澤民專門為了迫害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一個秘密組織,這說明本案主要證據竟然是向中共源城區610辦公室調取的。因為這個組織的頭目李東生劣跡斑斑,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
「在這份通知書上簽名的是『何培城』。何培城何許人也,在卷宗26頁反映,他就是中共源城區610辦公室的人員,從何培城的證言中可以看出,他是在自己證明自己的違法行為為合法。」
2015年12月12日,張贊寧律師接到廣東河源警方電話通知,吳紅衛已被解除拘禁。
事實證明,這個組織的頭目不僅李東生,前中央「610」領導小組組長、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前中央「610」領導小組副組長周本順、張越、傅政華、孫力軍、彭波等都是犯罪分子且已經被繩之以法。
資深時事評論員橫河說:「這個機構的設立,就是為了作惡,所以他們這些人,必須是以破壞憲法、破壞法律作為日常工作,常規是這麼做的,否則你就沒有辦法來完成這樣的任務,因為本來就是沒有辦法來應用法律,針對(迫害)法輪功,所以才成立一個法律之外的機構『610』 。」
余文生律師:錯用刑法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真正的犯罪
2016年9月13日,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在天津東麗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長達七小時。四位辯護律師在法庭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北京道衡律師事務所余文生律師在辯護詞中明確告訴法庭,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對法律的錯用,是真正的犯罪。
他說:「公安機關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勞教所、監獄的場所、轉化班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
「在揭示以法律、刑法300條打壓法輪功缺乏法律依據的過程中,發現所有被當成所謂法律依據的,民政部文件,公安部六條通知,江澤民在費加羅報的宣稱,《人民日報》的社論,兩高的解釋、通知,公安部通知,等等言論、政令、法規,不但無法作為法律依據,而且已經恰恰反過來證明了打壓法輪功的非法性。」
「以個人非法意志製造打壓運動的江澤民其罪責,到現在已經成為法輪功和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及其幫凶,打壓法輪功信仰之罪行的重要證據。據稱到現在已有20餘萬人舉證起訴控告舉報了江澤民。」
李仲偉律師: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是憲法賦予的權利
2015年8月7日,河北三河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文傑非法庭審。山東元華律師事務所李仲偉律師引用憲法條文,充分證明了文傑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完全是在踐行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在辯護詞中說:
「我國憲法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就包括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者從事傳播宗教信仰內容的權利無須獲得來自政府機關的『許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的規定。而被觸犯的法律規定必須是符合憲法的規範和原則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憲法》35條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傳播與信仰相關信息的權利同時也是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的應有之義。公民有對任何社會問題,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法輪功學員印製的真相資料,無非就是他們合法言論自由權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憲法權利是被實踐的,它們是活生生的法的精神,活生生的法的力量。不允許實踐的憲法不是憲法,被實踐的憲法才是憲法,任何人不得因這種實踐被宣告有罪。」
「文傑女士,曾因踐行憲法賦予人的信仰自由的權利和公民的言論自由的權利而被判刑9年,她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憲法權利捍衛者,她是一個真正的憲法踐行者。她信仰法輪功,追求真善忍,一心一意做一個好人,她真誠待人,與人為善。她的行為,是在真正地踐行憲法,比那些表面上向憲法宣誓,背地破壞法治的人強一千倍!」
金光鴻律師:法輪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2010年11月30日,在天津武清區法院對楊建進行非法庭審,北京京法律師事務所維權律師金光鴻等,在法院的百般刁難下,為法輪功學員楊建女士做了4個小時的無罪辯護,使在場所有人員受到震撼。金光鴻律師在法庭上說道:
「辯護人認為,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處以刑罰,是對法律的褻瀆,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刑事案件,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權災難,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法律以及司法工作人員包括我們的警官、檢察官和法官在內,在這裡被某些人當作工具來作為剷除異己的手段,而不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同時,運用司法力量來迫害打壓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也是浪費國家有限的審判資源。國家應該把有限的司法資源用來打擊暴力犯罪及貪污腐敗犯罪等惡性刑事案件,來保護納稅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而不是用來打壓那些與官方信仰不同的善良正直、奉公守法的公民,因為這些人對社會不僅沒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
「而且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我們的社會才多了一些正義與良知。如果我們的社會多一些真、善、忍,少一些假、惡、斗,大家都來做一個象法輪功學員一樣的好人,是有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的。」
律師為法輪功辯護讓中共恐懼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四百多位大陸律師頂著各種壓力維護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例如,張贊寧、余文生等律師當庭指證中共黨魁江澤民在破壞法律實施,要求清算江犯下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眾多罪行。
余文生曾代理多起法輪功案。他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時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法律事實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程海律師從2007年開始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程海律師表示:「對法輪功以刑法300條進行處罰是沒有依據的,反而是對法輪功進行處罰的公檢法的人才是徇私枉法,包括一般警察、決定逮捕和起訴的檢察官、審判犯罪的法官。這是明顯的冤假錯案,案件終身追究的制度最終會追究他們。」
李和平曾就代理法輪功案表示:「如果一個律師還有一定的良心,還有一點做人的想法,或者說,還覺得人活著應該有一定的尊嚴,那麼他們心裏面都會有刺痛的感覺, 都希望儘快結束對法輪功的這種不公正對待,儘快結束這種大規模的違法行為。」
謝燕益和維權律師謝陽為加拿大華裔富商、法輪功學員孫茜案,提供無罪的法律意見書及致加拿大國會議員的公開信。兩位代理律師認為:「法輪功冤案不平,國難未已!對於當權者來說,只有停止迫害才是其唯一的出路。中國全社會需要開啟人權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國的嶄新前景,擔負人道使命。」
湖南人權律師文東海在雲南、廣東兩起法輪功案中當庭據理力爭,他認為「法輪功是很善良的群體,『真、善、忍』也是符合普世價值的,社會要多元化必須要民主,要有不同信仰的群體存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我覺得應該要結束了,迫害不能再繼續下去。」
從律師震聾發聵的辯護聲中,我們不難明白,中共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殘酷迫害遵紀守法的善良民眾,是多麼邪惡,令天地為之震怒!四億多人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足以說明解體中共、,剷除中共已是大勢所趨,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應儘快退出中共,遠離中共,不要為中共陪葬。
本文參考文獻:
中國律師揭穿中共迫害法輪功之非法(明慧網)
謝燕益不做「官准律師」退律協 不辱使命仍維權(大紀元)
為法輪功辯護被吊照 律師這些話讓中共恐懼(大紀元)
中共秘密組織「610」 為何頭目相繼落馬(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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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 音:漢新
責任編輯:高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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